房屋抗震鉴定依据和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1、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房屋的抗震设防类别。
2、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委托方的要求,确定房屋的后续使用年限和抗震鉴定方法。
3、依据《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0:90进行蒸压灰砂砖砌筑房屋的抗震鉴定。
4、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5、根据岩土勘察报告确定场地类别,临近房屋的岩土勘察报告资料可作参考。
6、房屋抗震鉴定的适用范围: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房屋抗震鉴定检测内容:
一、房屋质量的检测过程,建筑质量抗震检测站七类检测内容的检测深度依次递增,各有不同,但均包括以下5部分内容:
1、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3、通过文字、图纸、照片、影响等手段记录房屋构件,装修设备的损坏程度部位及范围;
4、利用专业设备检测相关数据,经过演算后分析原因;
5、综合评级;
二、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的权威性,房屋质量检测是房屋质量评定的终方式,也是法院裁决的主要依据,其权威性相当于金字塔的顶端,报告有效。
三、节能检测,建筑质量抗震检测站节能现场检测节能系统检测粘结加固材料检测保温材料检测
1、节能材料检测服务范围:外墙外保温等常用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界面剂、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沙浆)、玻纤网布、增强抗裂腻子、镀锌电焊网、锚栓等的热工性能、燃烧性能和力学能等。
2、服务内容:对外墙外保温等常用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界面剂、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沙浆)、玻纤网格布、增强抗裂腻子、镀锌电焊网、锚栓等的热工性能、燃烧性能和力学能等进行科学客观的检测。
四、灾后建筑物检测,包括:火灾、雪灾、地震等灾后的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
五、文物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评估,近代建筑保护检测鉴定。
房屋抗震鉴定分为两级,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第3.0.4条的规定。
房屋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确定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其抗震鉴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房屋(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定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二级鉴定;当不符合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二级鉴定做出判断。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房屋(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房屋(C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达到相同的设防目标,应按《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4、灰砂砖砌体的房屋应按《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0:90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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